医院电话
0350-3034999
门诊时间
周一~周日 8:00~17:00
住院须知
1、需住院的病人到门诊或病房开住院证,有床时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缴纳押金;无床时登记预约,待有床后通知病人。
2、交费后,到接诊室领取住院所用物品,并交纳物品押金。
3、接诊室护士将病人送到病房,病房护士将病人送入病室并作入院介绍,为病人测量体温、脉博、呼吸、血压等,通知医生检查病人。病人住院期间生活、所遇问题可直接找主管大夫及护士咨询。
4、住院期间,病人需自备脸盆、毛巾、牙具、肥皂、卫生纸等日常用品,其他物品,特别是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,以免影响病房整洁或造成物品丢失。
5、住院病人所用被褥、床单、水壶、凳子等物品由个人保管,出院时由护士验收,损坏或丢失后照价赔偿。
6、保持病室安静、整洁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,不在病区吸烟,小儿尿布、衣裤在指定地方晾晒。未经医生同意,不得随意换床。
7、住院期间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饮食,由营养食堂为病人定饭、送饭,病人禁止在病房做饭,违者罚款十元。
8、病人需陪住由医生决定,护士发给陪住证。无特殊情况只允许留陪住一人,非陪住人员晚九时前离开病房。
9、住院期间,主管大夫负责向病人介绍病情及诊疗方案,负责为病人手术、换药、处理临时问题,病人有问题及时找主管大夫咨询,非工作时间找值班医生、护士处理。
10、病人出院时由主管医生负责完成住院病历,并提前通知病人和住院处,出院手续办妥后由值班护士通知病人结帐,交还有关物品后,病人可以离院。